我听着医生念叨,心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。天地良心,我绝对是有良心的。我正想着这次的一时兴起该算什么,医生拍了拍我的肩膀。「你看看你的血流的,管也不管。」医生一副说教腔调,「等一会他就起来照顾你了。」我心里暗暗下决心,只要孟锦城醒了我就离开。和他的纠葛就该这样两清,他和我都鲜血淋漓。我安安稳稳守了几天,他没转醒的迹象。医生每天都来,每次都叹气。我不忍心他就这样死了,于是照看得更勤。约莫是过了五天左右的光景,我去端汤给他。自从孟锦城在床上睁不开眼,每日的餐食就都换成了粥。我每天连粥带水的灌他,不知道他醒了之后什么感受。我正在撬他的嘴,他睁开了眼。眼神让我感觉陌生,像一个过分天真的少年。我叫他的名字:「孟锦城」孟锦城没反应过来,等了一会才知道是在叫他。怯生生地应了。我一时半会有点新奇,发现他还真的是一概不知。对外我只说孟锦城上次磕碰到了脑袋,至今偏头痛,不好见人。孟锦城每天都像个孩子一样绕着我转,在我绣花的时候会枕上我的腿,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央求我和他睡一张床,或者是在我煮饭的时候从身后抱住我。没什么情色意味,却很暧昧。日子就这样过去,他还是一问三不知,偶尔会牵起我的手感慨:「好多伤。」我点点头。里面不少还是拜他所赐呢。我忽然觉得好笑,反目成仇和相濡以沫倒是都很轻易,只需要再回到同一片屋檐下。手背上忽然传来了湿润的触感,是孟锦城在舔舐我的旧伤。「唾液能消毒,」孟锦城说,「这样就不会留疤。」这句话很熟悉,我跟当年的孟锦城说过。那个时候没钱买药,伤都是靠自己舔一舔。至于唾液是不是能消毒,我并不清楚。我没指望唾液能帮到什么,只是求一个心理安慰。我不知道为什么,很想对孟锦城说:「好久不见。」话也的确说出了口,他怔了一下,然后说:「我们不是天天都见面吗」对啊,我们天天都见面的。他记不清之前的事情,像变了一个人一样。变成谁了呢我说不太清楚,如果一定要我说的话,那就是很久很久之前的孟锦城。打雷的时候会缩在我身边,害怕得直发抖,还是要伸手捂住我的耳朵。喜欢给我准备一些莫名其妙的把戏,把我的手帕折成一朵花。偶尔他会对着我的伤痕流泪,问我为什么又受了伤。至于为什么受伤,他想必比我还要清楚一些。只不过他忘记了。他上一次忘记让我难过,这一次忘记却像是命运在无数次捉弄之后对我的补偿。故人虽然还是不见得是故人,但至少和当年更贴近了。他会莫名其妙地给我一个吻,然后和我说:「我们要长长久久在一起,再也不分离。」我摇了摇头,这不过是一场梦,早晚都要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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